机关效能工作计划
机关效能工作计划4篇
日子在弹指一挥间就毫无声息的流逝,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现在的你想必不是在做计划,就是在准备做计划吧。可是到底什么样的计划才是适合自己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机关效能工作计划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机关效能工作计划 篇1根据市机关效能办《关于常态开展县(市、区)效能交叉察访工作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我县开展“效能建设提升年”活动,充分运用交叉察访的手段整合力量,互动联动,在治理庸懒散,提升效能工作水平上取得了明显效果。为持续推进该项工作,结合我县新时期治理庸懒散的工作要求,现将20xx年交叉察访及组织联合督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把开展交叉察访切实纳入效能常态工作。交叉察访是治庸治懒治散的有力抓手,是整合督查力度,推动相互学习交流经验的好做法。我县计划20xx年邀请浦城、松溪等县(市)开展交叉察访2次,上半年在3月底完成,下半年在10月底完成。
二.开展单位与单位间的交叉察访。在不断总结与兄弟县(市)交叉察访工作的同时,今年计划在县直单位,乡(镇、街道)适时开展交叉察访活动,全年计划安排4次,时间定为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中下旬,组织效能监督员和各党委的纪检书记、监察室主任从横向纵向开展明察暗访工作,提升全县效能建设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在开展交叉察访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联合督查。联合督查是县直窗口单位及政府组成部门单位全年不少于2次邀请效能办开展对该单位工作人员及下属部门的工作绩效、服务态度、上班纪律等进行暗访,把发现的问题交给邀请单位,由邀请单位对违反机关上班纪律的人和事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县效能办。我县从20xx年开展联合督查工作以来,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真正起到县直各单位以制度管人管事的效果。
四.规范要求,确保交叉察访工作的实效。为了扎实开展工作,县效能办将认真做好各阶段的察访安排,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要求,并将各阶段的察访结果分级报备,一是与兄弟县(市)交叉察访结果及时按要求向市效能办报备,县效能办把察访结果录入效能考评日常台帐,纳入年度考评,凡是被查出问题单位的人和事,一律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到位。二是本县组织交叉察访发现的问题一律录入效能督查台帐,采取发放《督查函》和《整改通知书》等方式,重者由县效能办按规定处理,轻者责成被查出问题单位做出处理和整改。三是县直单位,乡(镇、街道)邀请效能办开展联合督查发现问题的一般不录入县效能督查台帐,但应将处理结果报备到县效能办。
五.不断总结交叉察访做法和经验。进一步提升效能建设工作水平,通过与兄弟县(市)交叉察访,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不断探索总结治庸治懒治散工作的新经验;并通过信息、简报等方式加强宣传,不断提升我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水平。
机关效能工作计划 篇2工作目标:
进一步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紧紧围绕发展这一主题,营造和谐的政治环境;以政府职能转变为重点,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以依法行政为核心,营造健全的法制环境;弘扬创业文化,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软环境建设
一是进一步强化“环境决定发展”的意识。认真总结几年来软环境建设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形势,认真查找问题,牢固树立不进则退的危机意识、常抓不懈的长远意识、积极抓主动抓的责任意识,引导各级各部门正确认识软环境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内在关系,进一步增强抓好软环境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
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软环境建设工作机制。始终确立党委政府领导,政府主抓,人大、政协监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软建办组织协调,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继续实施软环境建设一把手工程,做到经常研究、经常检查,保证软环境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切实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组织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风监督员开展软环境建设视察评议活动,重点对执法执纪部门、监督检查部门进行视察评议。软建办对视察评议活动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整理分类,督促整改,及时反馈。
四是进一步营造软环境建设良好氛围。协调组织新闻媒体继续办好软环境建设各类专栏、专题节目,及时报道软环境建设重点工作,大力宣传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大改革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关注国家部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新进展,做好调整或取消有关审批事项对接工作,使全县行政审批项目的数量保持较低水平。分专题研究各行业、各部门行政审批环节、程序,逐项提出整改意见。
二是加强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统一受理、告知、公示、听证和收费等实施行政许可的具体工作程序和有关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监督检查的制度,以及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制定加强制约监督的措施和办法,坚决制止随意增加行政职能、审批事项、收费项目行为。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把实施主体是否合法、是否依法收取费用、是否履行监督职责等情况作为重点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对执行国家和省、市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决定落实情况的检查。
四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依法行政问责制和行政决策追究制,实行执法案卷评查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问题。细化行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和处罚的幅度,降低执法部门的自由裁量权,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性。
五是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对涉及群众、企业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提高政府决策透明度。按照“应进必进,不进则停,一地办毕,一条龙服务”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投资服务中心的运作。
六是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的学习和培训,使各级行政管理及服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深刻理解《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掌握行政许可法的工作程序,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
三、进一步提高行政素质,建设服务政府,着力推进阳光政务
一是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开展为企业、为百姓、为社会服务的教育活动;围绕经济建设、法治建设、执政能力建设等重点内容,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法治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忧患意识;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科学行政能力、民主行政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监督力度,防止部门利益个人化。
二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新闻媒体为平台,围绕企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开展政府、企业、群众三者互动的“对话”活动。继续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做 ……此处隐藏783个字……办理工作。
4、按照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态度,坚决杜绝工作作风不务实,服务态度生硬,粗暴蛮横,故意刁难前来办事的人和事的事件发生。
5、完成上级交办的效能投诉件的办结件。中共县委统战部4月7日
机关效能工作计划 篇4根据4月16日县政府专题会议的要求,县发展计划局等14个单位于4月30日前分别将群众、业主反映有关效能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和相关制度完善情况进行了反馈。现将反馈的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1、县发展计划局:在办理项目审批中严格按
省发改委的通知执行,不存在与国土局互设前置条件问题。今后将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服务质量。
2、县国土资源局:一是召开会议进行自查。认为不存在设置审批前置条件、没有一次性告知的问题。二是完善制度。对局审批事项进行重新梳理;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重新修订机关内部工作制度。三是严肃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四是不定期地邀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对县乡国土资源部门进行明查暗访。
3、县林业局:一是对征占用林地收费高和工本费标准不清问题进行检查。经调查,不存在收费过高问题;工本费收取只有林权证根据省财政厅和物价局的文件按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制定的标准每本5元,其他所有审批项目都不再收取工本费;反映的问题估计与林权勘测费有关,林权勘测费收费标准由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制定。二是制定整改措施。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创建“政务公开示范单位”活动;减少办事环节,实行“一条龙”服务;严格实行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度和收件回执;在服务中心设置群众意见箱。
4、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是针对城区违章建筑问题。制定了《明溪县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内部管理责任制;对农化路一处严重违章建筑查处不力的当事人进行了局内部处理。二是针对收取占道费问题。严格依照收费标准收费,并在县政务中心和局效能窗口公开;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三是针对收件回执问题。将统一按县效能办制定的标准格式印发到各单位认真执行。
5、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一是关于“违法收取许可证工本费45元”的问题。通过自查,发现存在该违规收费情况,对新开业登记注册的企业一次性收取铝合金镜框工本费35元,营业执照副本费10元,使用省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从20xx年5月1日起改用县物价局核定的11元一个的塑料框镜框,使用省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营业执照副本费10元,使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二是关于“收取网上审批软件费500元”的问题。通过自查,发现存在该收费情况,认为符合政策规定,依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数字安全证书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20xx]费260号),其中300元是新开业企业开户费,属一次性交纳,200元是一年的网上服务费,每年交纳一次。上述所有款项按规定全部上缴。三是关于“利用年审收取会员费”的问题。通过自查,存在该收费情况,今后将加大宣传力度,推行政务公开,开展行业协会自律,严格规范收费范围并明确用途。
6、县公安局:一是通过自查发现存在遵守“五条禁令”有所放松,个别民警执法为民、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够强,个别单位及其民警对政治、业务学习有所放松,抓内务管理时紧时松,“四统一、五规范”的要求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二是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四项措施,即以务实执法为民思想基础为突破点,进一步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以强化队伍管理为切入点,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以警为本,切实关心爱护民警,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7、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是针对产品检验违规收费问题进行了自查,认为不存在违规收费行为,定检收费是根据国家、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的定检目录,按物委批准的标准收取;监督抽检不收费,负责抽样、送检。二是制定整改措施。全局动员,将效能工作落实到人;涉及收费、罚款等行政行为严格按规定执行;加强与企业的沟通,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
8、县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是通过自查发现存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与新形势、新任务存在一定差距;政务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方面的工作制度不够全面。二是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完善责任机制和工作制度;开展建设“服务型机关”活动;着力推进“阳光政务”;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强化日常监管,对群众反映的有关药品价格问题做好解释和答复,将有关情况移送物价部门处理。
9、县供电公司: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加收费透明度。二是加强队伍管理。三是加强工程管理,严把工程入网关。
10、县教育局:一是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及时办理就读手续。二是提出今后将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制度,不断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11、县水利局:一是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积极做好服务,开展办事承诺制,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四是强化监督制约,促进廉政建设。
12、县地方税务局:一是关于社保费征缴问题。根据《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的通知》(闽劳社文[20xx]3号)规定,按最低限800元计算基本养老保险费基
数;根据《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各行业社保费核定征收基数下限的通知》(闽地税发[20xx]52号),执行缴费基数最低下限,企业职工按每人每月620元计算。二是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偏高问题。根据三明市地方税务局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行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和个人所得税征收率的通知》(明地税[20xx]22号),我县所有行业均按最低下限执行。三是关于税收政策宣传问题。已通过各办税窗口宣传栏公开,涉及重大税收政策调整在县有线电视公布,4月份开展税法宣传月活动,不定期发放税收政策法规资料和举办税收法律法规讲座。今年开始充分利用县政府站加大宣传力度。
13、县交通局:一是胡坊路大焦口段路面不平问题,已组织人员进行平整,并将加强日常巡查。二是大焦至胡坊路段,要求公路部门给予继续养护,保证公路正常通行。三是明溪至建宁界交战公路夏坊乡路段,正抓紧实施控制性工程长启桥、桃地桥建设,完成地质勘探。四是明溪至建宁界交战公路路肩、路沟问题,因资金不足,暂时无法实施,正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将与交工验收一并统筹考虑抓紧实施。
14、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是关于企业人力资源缺乏问题。组织了大型现场供需招聘会;加大劳动技能培训力度,提高求职者的职业技能水平;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执法力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开展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企业整体形象;强化劳动就业信息服务,每月发布一次用工供求信息。二是关于工价较高问题。通过有线电视、广播、宣传栏,公布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线;通过劳动力市场的电子触摸屏,发布不同行业、工种的工资指导线;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三是加强机关效能内部建设。制定出台了《机关效能建设具体实施办法》,继续推行各项效能制度,完善机关效能建设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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